原帖由 我爱战舰 于 2005-8-31 19:42 发表
看来还是余量太小了,只好多并,我上述也是以2,3,4,5,最后并到5只才不烧,这时元件值己达到375A,所以实践比广告有说服力,我这时电机电流约47A
您这里指的元件值已达375A是不是元件手册里查到的参数?
如果是的话,那参数肯定是Ap-p值。
该元件的额定电流顶多就10-15A(可能还不到10A),所以,大家以后在选择元件时,请将手册上的电流值除以10(或许更多)后,得到的才是元件(允许长时间工作)电流值。
举个不恰当的范例:早些年卖的音响(尤其是进口的)大家还有印象吗?小小的体积,居然个顶个的输出功率标500-1000W?略有电器知识的人被搞糊涂了——里面的电源变压器的功率顶多才50W大小呀,这音响不是成了“发电机”了?:em22:输入50W,输出到有1000W。其实,也不为怪,人家标的是瞬时功率的缘故。这个瞬时功率是用数学公式算出来的。
瞬时功率怎么理解?您就将其想象为:通上电,输入的信号是一个单个的、短促的方波脉冲,经电路放大后(忽略失真。呵呵,方波再失真也还是方波)推动喇叭发出是“啪”的一声具响。这时,就这一声的功率可能能有1000W……。
后来,我在《无线电》杂志上看到有关音响功率的“算”法。简述如下:额定功率X8=平均功率,平均功率X8=瞬时功率。
到这里,我想大家应该能理解成品电调为什么标200A、300A、400A……的了吧?其实际承载电流有多少就不用我来计算了吧?
结论:此功率非彼功率。此电流非彼电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