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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西方总是称呼他们自己是“自由”社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不理解。可是慢慢地我懂了。所谓的自由,就是指“原则放开、例外禁止”。也就是除非你做伤天害理十恶不赦的事儿,否则人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根本不限制你;而天C呢,刚好相反,是“原则禁止、例外放开”,也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为了行政管理者的方便,为了少出错,为了避免麻烦,结果先把所有的活动都禁止了,然后再挑选少数一些不那么紧要的事情“恩赐”给百姓去做的权利。打个比方,如果说假设世界上有一万种事情的话,自由社会里面可能只有十多种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剩余九千多件都是老百姓可以自主自由地去做的。而在天C,情况可能刚刚相反:如果有一万种事情的话,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或者必须事先审批(而且这种审批也是几乎没有任何可能得到批准的)可能就有八九千项,老百姓可以做的只有那么百八十项最最基础的事情了。这里面的一出一入差别就大了去了。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很多东西国外比国内发展的好了。比如航模,比如BB弹气枪运动,比如赛车,比如无线电、比如打猎、甚至比如成人产业。。。。。。如果天C放开这些行业给老百姓自己自主去发展,法律法规上鼓励私人去发展这些行业,创造适合发展的政策环境,那么我估计慢慢地国外玩航模的就改成用天地飞遥控了、国外玩BB弹的就改成买中国的“黄河”牌了、日本的女优们就该到天C来打工了。。。。。。我相信,只要给百姓自由选择的权利,我们华夏人一定会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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