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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磁波辐射损害,完全没有必要回避,而且具体的损害机理,我在61楼也说过。
我在这里总结一下我的观点:
1,电磁波对生物体会产生损害,但是这个损害只和频率有关,频率越大,损害越大;和功率关系极小。
例:1000w的灯泡发出可见光,直接照射人体不会有明显损害,但是1000w的X射线直接照射人体就会产生损害。
2,不同频率电磁波对生物体伤害机理不相同。
例:红外线产生热效应,X射线等高频电磁波的能量被DNA中的碱基对吸收,引起遗传物质发生变异。
3,生物体本身具有抗变异的能力,除非发生大面积严重的变异,或者本身免疫系统有缺 陷,否则不会产生损害。
例:T细胞和巨噬细胞等免疫系统细胞会比对并消灭发生变异的细胞。
4,对于频率较在可见光范围及以下的电磁波基本不会对生物体产生长期的损害。
例:太阳在可见光波段的辐射、医院用于物理治疗的超短波治疗仪、低频治疗仪和远红外治疗仪、大脑的神经运转时自身产生的脑电波。
5,由于频率较低的电磁波衍射能力较强,所以防护是非常困难的,而现在的一些防护手段是无济于事的。
例:用所谓的防辐射服盖着接收机,遥控器一样可以控制,表明防辐射服无法屏蔽遥控器发出的电磁波。
我的讨论一直是基于可验证的事实进行的,而不像一些人只基于猜测和诽谤。
我认为对于科学的讨论应该用科学的态度,应该基于事实和逻辑。
我认为对于任何事物都不能因噎废食或者一棍子打死,应该在对其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为我所用。
而在没有深入认识,甚至还不知其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妄下结论,是有悖科学精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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