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三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均做了无罪辩护准备。第一被告人郝某的辩护律师张起淮告诉记者,他的辩护意见集中在被告人行为是否危害了公共安全。 律师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并未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 本案中检方指控的损害结果唯一统计数据来源于中国国航出具的一份《证明》,《证明》显示,国航公司经统计有11个航班因此次事件损失,成本损失合计18148元,其中1个航班多飞12.5公里,10个航班等待4分钟。但张起淮为此次庭审准备了多张图纸,要作为证据向法庭出示。这些图纸包括飞机的离场图、进场图、首都机场的空域图、无人机作业的飞行图等。他说,这些飞机最低飞行高度也在3000多米,而无人机被发现时的飞行高度只有300多米,且最大相对飞行高度也就是1000米。此外,无人机距离首都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还有5.6公里,距离首都机场还有21.5公里。 因此,辩护律师认为,综合时间和航路分析,无人机并不会危害到民航的飞行安全,国航的损失计算也没有依据。 未申请空域谁该负责? 此外,根据北 京国遥星图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北中色公司所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的约定,应当由中色公司负责与航飞有关的所有协调工作。因此律师认为,未申请空域导致的违规飞行的法律后果应由河北中色公司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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