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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j0413 于 2015-3-19 00:09 编辑
接到成都空军通知,今天下午在太成宾馆参加了此次研讨会。由成都空军司令部航管处副处长 张庆主持会议,参会人员主要有民航监管局、四川省内各航空公司、航空运动协会、俱乐部等。
会议主要研讨了成都地区的空域使用,法律法规、安全讲解等。
针对航模飞行,由于国内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各地航模协会都只有自行管理或者自身素质的提高。现在能依据的法律法规也只有2013年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颁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
在规定中,对我们现在的航模有明确的定义。
(11)视距内运行(VLOS:Visual Line of Sight operations),无人机驾驶员或无人机观测员与无人机保持直接目视视觉接触的操作方式,航空器处于驾驶员或观测员目视视距内半径500米,相对高度低于120米的区域内。
(16)微型无人机,是指空机质量小于等于7千克的无人机。
(17)轻型无人机,是指空机质量大于7千克,但小于等于116千克的无人机,且全马力平飞中,校正空速小于100千米/小时(55海里/小时),升限小于3000米。
(18)小型无人机,是指空机质量小于等于5,700千克的无人机,微型和轻型无人机除外。
(19)大型无人机,是指空机质量大于5,700千克的无人机。
(1)下列情况下,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自行负责,无须证照管理:
A.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
B.在视距内运行的微型无人机;
C.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
(2)下列情况下,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由行业协会实施管理:
A.在视距内运行的除微型以外的无人机
B.在隔离空域内超视距运行的无人机;
C.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微型无人机;
D.在融合空域运行的轻型无人机;
E.充气体积在4,600立方米以下的遥控飞艇;
以上只是部分解释,如需全部规定请自行搜索。
综上所述,我们目前自行管理的前提是:
1)微型无人机——空机重量≤7000克
2)视距内飞行——半径500米
3)飞行相对高度——120米
超过这些标准就属于违规飞行了,在查询相关规定中,禁止在机身上设置双向传输。也就是说,地面站实时传输是违规的。耍FPV的要注意了。
并且,对四轴航拍现在属于法律真空地带,但我们都不知道什么地方是敏感区域,保密区域。所以在飞行的时候一定注意。
当然,在举行大型活动或比赛之前,最好由协会或组织者向成空航管进行报备或者电话咨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电话 028-85398360
我们希望能有法律法规来指导航模飞行,让我们能有更好的运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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