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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航空模型飞机场地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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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8-1 23: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加强航空模型飞行场地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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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8-1 23:22 | 只看该作者

关于加强航空模型飞行场地管理的通知

近年来,随着我国航空模型运动的普及发展,参与各种遥控航空模型飞行活动的爱好者越来越多,其飞行场地情况各异。有单位或个人自建的专用飞行场 ;有与其他单位共用的非专用飞行场;有利用野外空旷地面的临时飞行场等。这些场地普遍存在无专人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较多。
  为确保航空模型活动安全有序的发展,避免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特作以下规定:
  一、凡是用于进行遥控航空模型飞行的场地,必须到所在地体育行政部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辖市)进行登记,报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航空运动协会、航空模型协会或模型运动协会备案并接受其安全监督和检查。
  二、用于遥控航空模型飞行的场地,应符合以下安全条件:
  (一)跑道两端500米以内应无高大建筑物;模型飞行空域内(跑道中心线外侧长800米X宽200米区域)不得有人或建筑群、高压电线等障碍物。
  (二)跑道内侧边线和其延长线为飞行安全线,并以隔离栏杆或地面标志线加以分割。所有人员必须在安全线以内操作或停留;任何情况下模型飞机都不得飞入安全线以内;任何情况下模型飞机都不得在人群上空飞行。
  (三)在飞行准备区明显处,应设立安全告示牌,列明安全注意事项和场地使用管理规定。
  三、进入飞行场的遥控器必须进行登记备案,所用遥控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使用不合格或未经模型遥控器管理部门检定认证的遥控器。飞行场需设有频率准用牌 (夹),只有持有频率准用牌 (夹)的遥控器方可开机使用。
  四、初学者不得自行放飞操纵活塞发动机遥控模型飞机,放飞操纵必须在教练员指导保护下进行。只有在达到 D级遥控航空模型操纵员等级标准规定的条件并经XX合格后,方可独立操纵飞行。
  五、遥控模型飞行场必须有专人管理,其场地所有人应承担安全责任。如场地租借他方,则应在租借协议中明确安全责任方并承担安全责任。
  六、飞行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纠正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直至令其停止飞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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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1 23:24 | 只看该作者
肇事人在公园这种开放场所放飞直升机航模,侵犯的是不特定人的生命权,因此肇事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综上,肇事人在公园放飞直升机航模客观上危害了公共安全,造成了致人死伤的严重后果,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公园内,几位航模发烧友正在放航模,突然间,一架一米多长的直升机航模出现意外,斜斜地就往地上坠,砸中了正在公园中走路的凤先生父子,这一砸,夺去了4岁小男孩的生命。悲痛的凤先生在将孩子送往医院后向警方报警,但在办案中警方发现,航模飞行失控砸死人的案例全国很少见,对这个案件的处理可能在全国开一个先河。目前,芜湖警方对本案是否构成刑事案件还没有结论。
   
    我们认为,航模伤人事件不属于意外事件,肇事人已经构成犯罪。但是具体构成什么罪值得探讨。该案涉及到的罪名可能有: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航模伤人事件
   
    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相同之处都是发生了损害结果,都没有预见:不同之处在于,在疏忽大意的过失中,行为人应当预见也能够预见,但没有预见;在意外事件中,根据行为人的自身状况和当时的环境、条件,不可能预见。本案中,肇事人应该预见到,在奥体公园这样游人如织的公共场所进行放飞直升机航模可能给游人带来伤害。因此该案不属于意外事件。
   
    肇事人不构成
   
    过失致人死亡罪,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由此可见,过失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该罪无论在主观上是疏忽大意还是过于自信,侵犯的都是特定人的生命权。本案中,肇事人在奥体公园这种开放场所放飞直升机航模,侵犯的是不特定人的生命权,因此肇事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肇事人不构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只有行为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采用的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的危险性相当,且行为的社 会危害性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能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肇事人放飞的一米左右、重达几公斤,利用柴油作动力的直升机航模常在开放的奥体公园上空飞行,其危害性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的危险性相当。但是肇事人在主观上没有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肇事人构成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 会公共安全。本案肇事人虽然表面上只导致一死一伤,但其行为直接危害的是在奥体公园游玩的不特定的所有人的安全。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这两种过失对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均持否定态度,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其发生。这一特征是行为人负处罚的主观基础。
   
    笔者推断,造成死人事故是不符合他的主观意思的,其主观方面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综上,肇事人在芜湖奥体公园放飞直升机航模客观上危害了公共安全,造成了致人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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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1 23:28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公安部一定会按照《关于加强航空模型飞行场地管理的通知》对违反通知的遥控模型飞行员依法执法。不要抱有侥幸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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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1 23:38 | 只看该作者

白云机场安全监察部负责人表示:航道下不能“随意飞”

白云机场安全监察部负责人表示:航道下不能“随意飞”

放飞的航模对上空的航班是否会造成影响? 云机场有关部门负责人,他们表示,航模会危害飞机的飞行……
  白云机场安全监察部负责人表示,机场负责近空管理的有关负责人在通报后,已即刻派人到现场去调查情况。在飞机起降必经的航道上放飞航模,肯定会危害到飞机的安全,在这里放飞任何飞行器都是不允许的。
  他指出,这种行为属于“随意飞”,也就是在飞行活动密集地区或主要航路航线下方未经批准,随意升放航空物体或人为放飞鸟类动物。航模爱好者认为他们的航模飞行高度不够,不会撞上飞机,不会有危险,这种想法其实是非常无知的。因为他们所用的遥控仪器产生的无线电波也会直接影响到飞机的飞行;一旦出事,就可能危及飞机上的几百条人命。
  负责人同时表示,非常感谢反映这个情况,今后会派人巡视并制止这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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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 19:47 | 只看该作者
天空何在??空地何在??只见那乌云遮日,高楼林立。。。何以爽飞?????:e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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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00:16 | 只看该作者
证傻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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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08:32 | 只看该作者
按照这个规定 在荒郊野外飞也需要申请的 家里飞小电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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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12:55 | 只看该作者
请问那里可以飞?不要只是堵,要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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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19:04 | 只看该作者
说的都是官话。理由根本不严禁。过失杀人,本来就是,鬼知道14M都会失控啊,要是知道会失控………………杯具也不可能发生。知道花盆放在阳台上会砸死人,结果真的砸死了人,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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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1 09: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庄昱星 于 2010-8-3 19:04 发表
说的都是官话。理由根本不严禁。过失杀人,本来就是,鬼知道14M都会失控啊,要是知道会失控………………杯具也不可能发生。知道花盆放在阳台上会砸死人,结果真的砸死了人,算什么??


其实距都讲过失杀人唔成立啦。不过危害公共安全系讲得通既。政府最好就比个范围内比人玩比较好。个个都唔想出意外,我同意楼上果位兄弟,政府想防范一要限制,二要提供合理既基础条件咯。只限制权利而唔放开权利获得(例如开放场地,设立法律框架保护公共安全同埋公民合理追求自己爱好既权利),开只会逼出一个畸形既模型团体。对公共安全对爱好者都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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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2 07:32 | 只看该作者
距老板,劳资喜欢点飞就点飞,最多比人赶走:e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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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2 18:41 | 只看该作者
又是一个sb官僚用屁股想出来的条例。
14
发表于 2010-8-12 19:09 | 只看该作者
条例要有人监督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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